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洛阳市考古研究院洛宁西王村遗址考古调查、勘探与研究项目
1.2.采购单位:洛阳市考古研究院
1.3.服务内容及要求:代理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具体包括提供招标文件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公告上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整理项目档案等相关业务。以国家现行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部门相关规章制度为准,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优秀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
1.4.遴选方式:经评审合格后,择优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洛阳市考古研究院洛宁西王村遗址考古调查、勘探与研究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遴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2.2. 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须提供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2.3投标人须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具备CA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须具备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与组织开展评审活动的能力。
2.4. 投标人信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2.5. 项目负责人(拟派对接直接负责工作人员)应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及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个人社保证明,如供应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足半年,须提供自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后连续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2.6.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2.7. 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2.8.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9)3号文计取,下浮比例由投标人自主填报,报价函格式自拟)
2.8.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遴选文件接收信息
3.1.遴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7 月 9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只接收纸质方式递交,逾期未送达的不予接收。
3.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232号洛阳市考古研究院6楼618室。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考古研究院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3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5156326
